河北省柏乡县白阳村的魏起家原是邢台广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柏乡县公安消防大队的一名职工,2016年10月份合同到期后,邢台广源劳务派遣公司为魏起家办理了失业保险手续,魏起家从2016年12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时邢台市广源劳务派遣公司从2013年9月至2016年7月为魏起家交纳失业保险费三年零两个月,按照河北省《关于调整失业人员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5】28号)失业保险计发标准为: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核定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核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710元。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北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后魏起家将每月领取940元失业保险金,比之前每月多领取230元。(通讯员 杨惠 路军良)
责任编辑:孟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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